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海一餐饮店被罚

2019-12-06 08:36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高佳敏 通讯员 周海玲 叶红青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泉执法中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餐饮店油烟排查整治行动,位于白泉镇万金湖路附近的某一餐饮店,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造成环境污染,被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在排放油烟时,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滴漏至人行道上,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并处5000元罚款。

  截至目前,该整治行动已发现安全隐患单位11家,发放限改通知书11份,整改10家,立案查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