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新实践丨老年人居家养老将迎“大礼包”

2021-08-10 14:55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陈妤 通讯员 马迢迢 刘志栋

  《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通过省人大批准

  老年人居家养老将迎“大礼包”

  《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呈现出三大亮点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我市为全省第3个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的地级市。

  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11万人,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人的选择。《条例》分别就居家养老的规划与建设、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条例》呈现出设施配建更规范、服务人群再扩大、体制机制谋创新三大亮点。

  在设施配建方面,《条例》对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与使用作出刚性规定,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在省内首次提出每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大大超过省级标准。首次规定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也须在条例施行之日起,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新(改、扩)建等方式,在三年内配置到位。

  在服务人群方面,《条例》扩大了政府服务供给对象范围和保障内容。如原先我市规定,低保低边家庭中的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一定时间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现将人群扩至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也新增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条例》还在省内首次提出,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提供紧急呼叫设施和紧急救援信息服务。同时,明确了本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父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可以享受本市户籍老年人享受的服务项目。

  在体制机制谋创新方面,《条例》多项内容对原体制机制进行了突破,系全省首创。如创新提出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制定政府提供居家养老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内容和标准。鼓励建立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志愿服务时间将存在银行里,可用于抵扣入住养老机构费用或是兑换生活用品等。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此外,《条例》首次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制度,提升老年人抵抗意外伤害和疾病风险的能力。为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明确规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各类日常生活场景中应当保留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