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查处电动车违法4.2万余起

2021-04-05 17:03 来源:舟山晚报 作者: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王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舟山交警已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4.2万余起,开展警示教育700余场次。交警部门的管宣力度不断加强,但仍有个别电动车车主漠视安全随意违法,引发交通事故。近日,交警部门发布多个类型事故案例,警示公众安全出行。  

  闯红灯、逆行,害人亦害己 

  3月的一天,定海海天大道双拥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当时机动车为绿灯通行,骑电动车的苏某却突然闯红灯冲出,被中间车道汽车撞倒。两车受损,幸好苏某戴了头盔,头盔被撞飞脱后,仅面部、手部擦伤。  

  据介绍,“自杀式”闯红灯的苏某能“逃过一劫”,得感激前排几辆车的驾驶员“神反应”,第一辆准确预判果断避让;第二辆撞上前已急刹降速,大大减缓了撞击力;第三辆车则是急打方向绕过,避免二次撞击。  

  经调查后,交警认定苏某闯红灯承担全责。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岱山县顺福路环城北路口。驾驶电动车的王某系逆向行驶且未戴头盔(挂在车上),汽车为右转弯,两车猝不及防地相撞。汽车过斑马线时已减速,但刚一转弯,电动车就突然“杀到”,可谓是避无可避。  

  也幸好汽车车速较慢,王某倒地时也避开了头部,侥幸无大碍。最终,王某因逆向行驶承担事故全责,人摔伤、车摔坏都得自己买单,还赔付了对方车辆损失费。 

  没戴头盔,少了“最后一道防线”  

  3月31日晚上6时55分许,普陀区展茅街道丰岛三路与丰岛一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轻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颅底等多处骨折,颅脑严重损伤)。  

  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伤者仰躺在地上,已失去意识,脑后部地面一大摊鲜血。伤者被紧急送到医院后,经CT扫描确认伤势主要为颅脑损伤,连夜进行开颅手术抢救。目前,伤者仍处于昏迷状态,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相关数据显示,佩戴头盔可使电动车事故人员头部受伤、颅脑损伤几率分别减少63%和88%。遗憾的是,这起事故中的骑车人未戴头盔——头盔静静地“躺在”电动车后车箱里。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电动车安全出行要从“头”做起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涉及电动车的重大交通事故中,驾乘人员因头部颅脑损伤造成死亡的占死亡成因的九成左右。很多事故也是电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道规则,任意抢道、随意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 

  交警提醒,在灯控路口左转,要看“自己的灯”。比如在单独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尤其是左转弯,应严格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切不可随意闯红灯,或是错把机动车信号灯当成放行信号而“误闯”。 

  从很多个电动车被撞头盔“救主”案例来看,驾乘人员突然遭遇车祸时,头盔就是“最后一道防线”,而且不仅要戴,更要戴牢且系紧扣。交警同时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路口交通状况复杂多变,行经路口务必提前减速;即使遇绿灯也不可疏忽大意疏于观察,一定要集中注意力,确保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