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多渠道就业创业 兜底保困难群体就业 我市出台稳就业保就业“24条”

2020-07-24 10:23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徐祝君 通讯员 苏驰晟

  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要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将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农民工创业有补贴,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创业者贷款额度提升……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努力削减疫情对我市就业造成的影响,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稳就业、保就业为总体目标,从稳定企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创业创新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和兜底保障工作、加强职业培训和完善就业服务以及压实工作责任6个方面出台了24条实施意见。“要稳就业,稳企业是首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率先围绕稳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稳企业政策主要涉及企业降本减负、援企稳岗、金融支持以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等。

  在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方面,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落实房产税减免政策等。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方面,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保费阶段性降费、减免、返还、缓缴政策;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不裁员或裁员率低的企业,可以免申报的方式返还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在破解企业融资难方面,我市鼓励担保机构在疫情期间原有担保费率下浮30%以上,同时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在维护劳动关系方面,疫情期间允许企业采用共享员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各类灵活用工形式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来稳定用工。

  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关键还要鼓励各类群体实现多渠道就业。记者在《实施意见》中看到,我市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平台将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对创业平台在疫情期间为创业主体减免租金的,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针对创业需要的资金问题,我市将进一步扩大贷款扶持范围,将带动就业3人(含)以上的创业者纳入最高可贷60万元的群体范围,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创业者社保补贴期限也可顺延。同时我市还将鼓励农民工在舟就业创业,对农民工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促进青年才俊在舟就业创业,该《实施意见》向高校毕业生释出了满满的诚意。今明两年,我市国企将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也要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比例;中小微企业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市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每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该《实施意见》还就抓好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取消失业保险金60天的申领时限;进一步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将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于今年到期的,可延长1年的政策享受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