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倒计时,但是,这十个“坑”要当心......

2020-11-06 16:47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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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双十一,你买买买了吗?11月6日,浙江省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在杭州举行,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网络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绍兴诸暨市局查获直播虚假宣传案。某珠宝商行通过网上直播间开蚌销售珍珠。当事人先从市场上购进蚌和珍珠,在视频直播镜头外将珍珠塞入蚌内,再到镜头前开蚌取珍珠欺骗误导消费者,用上述方式共销售珍珠9.8万元。

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

温州市局查获微商销售“三无”口罩案。当事人通过微信对外销售无中文标签且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信息口罩。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三无口罩7.5万只,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绍兴市局查处网络商标侵权案。曼瑞德集团举报当事人通过其网店销售假冒曼瑞德系列产品,执法人员在快递点当场查获了准备寄送的假冒商标电热执行器226个,并在其经营场所查获各类假冒标贴4500余件,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杭州市下城区局查处网络销售违禁商品案。当事人在网站上长时间发布国家管控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芬太尼产品供求信息,经多次责令整改仍未停止,情节较为严重,执法部门根据《电子商务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舟山岱山县局查获网络非法销售化妆品案。当事人在未申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利用从其他卖家购买化妆品时赠送的小空瓶、压泵对某品牌化妆品进行分装,并在网店内销售,共销售分装的小样2.4万瓶,涉案金额45.8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温州秦顺县局查处网络刷单炒信案。当事人组织刷手为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商家提供虚假网络购物交易,共为253个服务对象提供虚假交易共计5.8万笔,涉及虚假交易订单总额1000余万元,收取刷单佣金共计76.6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七:

嘉兴秀洲区局查处网络虚假有奖销售案。当事人在网店上宣称“实付金额前10名且单笔订单大于1000元的,送价值3500元华为平板电脑,经查其实际公布的中奖人员名单均为虚假,执法部门对在网上采用谎称有奖而实际无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台州仙居县局查处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事人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以违禁药物西布曲明为原料,制作减肥胶囊,并通过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销售,销售范围涉及10余个省份,执法部门已捣毁生产窝点4处,查扣减肥药成品胶囊8公斤,违禁原料药粉7.4公斤,涉案金额达300万余,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九:

杭州江干区局查处网络传销案。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网络传销,采取加盟、团队计筹等方式在线上发展会员,共招收会员和合伙人共计286人,实际收取资金200余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4万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衢州江山市局查处网络诈骗案。当事人以合伙办厂、开网店等名义怂恿他人提供个人身份证骗取登记,并利用该执照以网上销售家具等形式实施诈骗,非法资金流水达7.3亿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现已对53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