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

2020-11-06 09:03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高佳敏 通讯员 张晨琪 毛学东

  “双11”购物狂欢节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商家推出的“花式促销”,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警惕消费陷阱,做到理性消费。

  “多做比较,不轻信优惠活动。”据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些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来吸引消费者下单,看上去优惠力度很大,但实际上可能是“先涨后降”的套路。还有的优惠活动可能就消费期限、商品品类、消费金额等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如果平时不关注同类商品价格,就容易陷入优惠“陷阱”。因此在购买商品时需要多做比较,货比三家,提前做足“功课”,不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不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才能买到性价比高的商品。也不要因为商家设置的优惠门槛而购买一些不必要的商品,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

  此外,不少平台与商家还推出商品预售的促销模式,以支付定金能够享受优惠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电商平台流行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上却存在规定时间内系统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区消保委提醒该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商家违约,则返还消费者定金的双倍。因此消费者在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细则,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做出承诺的截图等证据。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截屏保存购物聊天记录和商家承诺,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联系购物网店进行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先申请退款,然后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12315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