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社会餐饮堂食服务的通告

2020-03-03 21:02 来源:舟山发布 作者: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
社会餐饮堂食服务的通告
( 第 10 号 )
 
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4日起,有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餐饮堂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
禁止开放的单位(场所)外,有序开放社会餐饮堂食服务。
禁止开放的单位(场所)包括:
1.景区景点内的餐饮服务单位;
2.民宿、渔农家乐;
3.酒吧;
4.农村家宴中心。
二、禁止大型聚餐活动,无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场所)禁止开放。
三、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禁止“红码”“黄码”或无绿色通行证人员上岗,禁止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上岗,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上岗。
四、顾客凭当日绿码或绿色通行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店消费,除就餐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
五、保持用餐空间相对宽敞,同一时间段内单一无分隔空间内人数控制在设计容量的50%以下。减少桌椅摆放,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长条桌实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六、餐饮企业要严格规范社会餐饮堂食供应,候餐顾客需戴口罩有序排队,间距不小于1米。包厢必须实行分餐制。
七、餐饮单位(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各项工作,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营业场所消毒消杀,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及内循环新风系统。首次恢复营业的,需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