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进行时丨第一季度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结果公布

2021-05-24 16:05 来源:舟山晚报 作者: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陈力 方麟辉

  第一季度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结果公布

  得分率60%以下单位 重点督导督促整改

  2021年第一季度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结果近日出炉。

  经现场测评,分类示范行动和源头减量行动8个项目350个单位(场所)中,部分单位垃圾分类得分率在60%以下。相关部门将进行重点督导,督促整改。

  100分-0分 得分率差距大

  4月14日—4月22日,市城镇垃圾分类办委托第三方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各县(区)、功能区机关事业单位(209家)、国有企业(27家)、学校(19所)、医院(5家)、商场(超市)(6家)分类示范行动和农贸市场(13家)、餐饮单位(49家)、宾馆(酒店)(22家)源头减量行动,开展实地测评。

  根据测评结果,从行业牵头部门看,市商务局牵头的商场(超市)排名第一,得分率为76.28%;市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的机关事业单位排名第二,为75.72%;市文广旅体局牵头的宾馆(酒店)排名第三,为75.68%;市教育局牵头的学校排名第四,为74.86%。市财政局牵头的国有企业、市卫健委牵头的医院、市商务局牵头的餐饮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农贸市场,分列第五、六、七、八名。

  从区块看,岱山县排名第一,得分率为74.50%;普陀区第二,为74.40%;新城管委会排名第三,为73.35%;定海区排名第四,为72.60%。嵊泗县、普朱管委会、集聚区管委会、六横管委会、金塘管委会分列第五、六、七、八、九名。

  从具体单位得分来看,单位“表现”差距较大。得分率达到90.00%(含90.00%)的单位共计40个。分类示范行动方面,有17家机关事业单位、1家商场(超市)、3家国有企业。源头减量行动方面,有9家宾馆(酒店)、9家餐饮单位、1家农贸市场。普陀区华侨饭店、开元大酒店等8家酒店还得了满分。

  同时,也有一部分单位得分率在60%以下,甚至一部分得分率低至30%左右,舟山紫竹春天商务宾馆得分为0分。

  责任到位了 垃圾分类方能抓到位

  “反映出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是否在认真落实。”市城镇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分析,今年以来有单位或行业有所松懈,没有抓好日常管理。从本次实地测评来看,日常责任落实得好,得分率明显较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则问题较多。

  测评发现的问题中,出现了不少“不该出现”的基础性问题。有的机关事业单位未按要求禁用纸质、塑料或其他材质的一次性杯具;有的农贸市场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无实质性倡导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措施;有的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出现垃圾集置点垃圾收集容器满溢、破损、周边脏乱等现象;有的餐饮单位未做到100%张贴“光盘行动”(文明就餐)桌贴或者摆放桌牌。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城镇垃圾分类办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责任。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住宿服务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步改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节约、文明餐饮;餐饮单位经营者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光盘离席,不得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宾馆(酒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要全面落实限塑要求。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类示范行动和源头减量行动测评得分率低于60%的单位,将责成属地分类办进行重点督导,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整改措施,各地分类办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