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文明出行建设成效 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我市打响“减量控大”百日攻坚行动

2020-10-16 10:31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庄列毅 通讯员 王凯

  为全面巩固提升文明出行建设成效,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记者昨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到明年1月25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减量控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措施,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电动自行车治理、货车闯禁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巩固提升创城成效五大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酒驾亡人交通事故,确保电动车守法率和头盔正确配戴率全时段达到95%以上,确保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   

  据介绍,我市已加强饭店、排档、酒吧等涉酒场所禁酒驾源头宣传,落实涉酒场所服务人员“禁酒驾”精准提醒。组织开展多轮多波次全市统一行动和“零点行动”,做到全时段、全区域、全天候覆盖,进一步补齐“盲时、盲点、盲区”,并加大对城乡接合部、离岛外岛、偏远渔农村地区酒驾行为的精准打击。   

  针对电动车文明出行,我市将开展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七大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强化“正确使用电动车头盔”“戴头盔、系卡扣”宣传。“工地安全帽不能代替电动车头盔,两者的技术标准、防护功能完全不一样。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我市还要继续梳理登记年限满7年的超标电动车、已出售未上牌的电动摩托车,进行源头清理。严格执行电动车“八必罚、六必扣”严管铁律,对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落实严查、严管、严控措施,每10天开展一个波次集中整治。   

  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沿线道路开展地毯式排查,督促整改视线不佳、摩擦系数不足等隐患。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密集通行路段管控勤务,严查危化品车辆超速、疲劳驾驶、闯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紧固甬舟高速双桥危化品卡点和鸭蛋山轮渡码头卡点勤务,依托科技平台,加强精准预警拦截查处。   

  我市还将开展货车闯禁“清流”整治,实施“文明提质”专项行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实行“刚性执法”“顶格处罚”。对党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纪委监察部门;每月通报乡镇主干道电动车守法率,对全市各主要单位、企业、学校、小区及工地门口的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进行测评排名,并将电动车违法纳入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抄告曝光范畴;对公职人员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开车使用手机等四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抄报曝光。   

  据介绍,自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已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65万起,其中不戴头盔5.7万余起,扣留无牌、超年限电动车512辆。   

  今年以来已查处酒驾1068起,其中醉驾175起,两次饮酒27起。本月以来已查处酒驾86起,醉驾1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