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千万工程”描绘海岛乡村蓝图

2020-03-27 11:02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刘浩 余海芳

  “岛岛是花园,村村见美景”,海岛舟山本来就很美。我市近日出台的《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以全域化理念、绣花针功夫、标准化提升、品牌化经营、数字化融合为途径,高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海岛乡村大花园,使之成为具有时代特征、创新特质的中国海上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万工程”。自“千万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以村庄整治工程、美丽海岛建设五年行动、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等为抓手,形成了渔农村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同步建设格局,走出了一条亮点频出、诸岛齐头并进的美丽海岛(乡村)建设发展新路子。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创建“美丽海岛”精品(特色)村100个,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35个,建设省市美丽乡村精品村41个,建成AAA级景区村庄24个,培育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60个,打造美丽海岛生态廊道、主题风景线17条。嵊泗县、普陀区、岱山县先后获评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

  《意见》明确,新一轮“千万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高水平打造海岛乡村花园样板地、新型乡村经济融合地、文明乡风标杆地、乡村善治先行地、美好生活共享地。要围绕海岛乡村大花园建设目标,突出“岛岛是花园,村村见美景”的海岛乡村特色,到2022年,4个县(区)均完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建成千年稻香、海上田园、滨海风情、休闲渔村等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综合体10个,提升与示范片区综合体相衔接的美丽乡村风景线10条,打造主题示范美丽小岛10个,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20个。可建应建村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和A级以上景区村庄创建实现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用地政策、激活发展动力,尤其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吸引市民、乡贤到渔农村创业、两栖居住和养老。充分尊重渔农民主体地位,激发渔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渔农民和村集体自主筹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共建、共有、共享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