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正确处理燃气异常现象 《燃气安全》系列报道(三)

2020-03-23 08:46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王琪儿 陈挺

  近日,昌国街道北园社区工作人员到居民家中宣传燃气安全相关信息。正准备做午饭的贺大伯遇上了灶具打不着火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上前提醒贺大伯,千万不能用明火去点燃灶具。

  记者了解到,灶具脱火是火焰飞离燃烧器头部而熄火的现象,可用清除燃烧器火孔上的污物和调小灶具风门等方式,改变一次性空气量,实现稳定点火的目的。灶具回火是指火焰缩回燃烧器内部而熄灭的现象,一般是因为灶具喷嘴口内有污物或胶管受挤压导致通道受阻等,应请专业修理人员检查修理解决。燃气器具使用中打不着火,这一现象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要知道一次两次打不着火,再继续打下去的话,极有可能会引起严重的“燃爆”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 规定,燃气器具从售出之日起到判废为8年。如生产企业有明示的燃气器具和配件的判废年限,应以企业明示为准。因为陈旧的燃气器具由于零部件的磨损、老化等因素,不仅会影响正常使用,而且会导致漏气、燃烧不完全或废气中的一氧化碳超标等问题。且燃气软管需经常检查,一般每18个月需要更换,当发现软管老化、开裂时应及时更换。切勿使用明火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