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夯实生态基础 深化共富实践

2022-01-10 11:59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

  五年答卷

  在新城的翁浦公园和小干岛,群鹭或振翅而飞,或翩翩起舞,构成一幅和谐的生态画卷;在普陀,中华穿山甲、义乌小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来此栖息,黑脸琵鹭、黄嘴白鹭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从这儿迁徙过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监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低碳绿色发展新格局。

  党建引领 开启美丽舟山新征程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建立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机制和“党员干部‘负面清单’+‘哨兵探头’”监督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党旗下的生态环境先锋”品牌创建,扎实推进“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和工作作风大锤炼行动,搭建“当一周基层环保干部”“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联企结对争双强”等平台,由局领导带头积极开展下基层调研、进企业帮扶、向群众答疑等工作。当年,被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全省“双建”工作先进集体,满分通过市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在线管理平台考核;《打造“双建”行动示范高地 激发“十四五”生态环保内生动力》党建课题研究,获市党建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

  五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班子带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持全系统十余年“清风正气不出事、务实有为敢担当”的工作作风,为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政治、组织保障,“清廉环保促环保清廉”的经验做法,还在《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刊登。

  “舟山有一支作风顽强、本领过硬的生态环境‘铁军’正全力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连续多年获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受省生态环境厅表彰获集体二等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2019年获评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是当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单位;近三年来累计有50余人获全省最美环保人、美丽浙江、治水、执法等省市荣誉称号。

  双轮驱动 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快补短板,注重实效,以全面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为契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普陀、定海等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污水处理区域不均衡、季节性不平衡问题。目前我市除加快推进15万吨舟山污水处理厂建设外,在定海、普陀等工业园区新建一批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将形成工业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极大缓解传统水产园区季节性能力不足问题。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切实强化环保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有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治水斩污、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生态环境“绿剑”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近三年累计排查发现群众关注、敏感热点环境污染问题隐患200余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0余件,指导企业整改问题600个,环境案件处罚金额逐年上升,连续4年同比下降并保持全省最低。同时,进一步深化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网格环境污染问题巡查管理制度。

  依托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我市形成了“环境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污染防治高效精准,自动监测预警能力与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公众能力实现双提升。以无人机、走航车、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非现场监管模式,结合生态环境海陆统筹协同管理平台大数据研判,精准有效打击了一批非法跨省转运危险废物、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首创排污权交易分期缴款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创新探索数字化“环境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信用修复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五年间,我市环境治理手段从“治”理升级到“智”理。

  多措并举 擦亮绿色发展金名片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深入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将治水治污大会战、美丽舟山建设纳入五大会战中心工作,全力守护舟山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2021年,我市实施治水治污大会战97个污染治理项目,1~11月,市区PM2.5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市以上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交接断面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据2021年10月环境监测数据,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海水(一、二类海水)占比54.4%,同比上升20.3个百分点。“无废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5万吨/年。

  在连续多年获生态省、美丽浙江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嵊泗、普陀、岱山相继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命名,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占比75%,居全省前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实现全覆盖。普陀“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模式成为全国生态修复金名片。2020~2021年,高标准落实省部署的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并首次全海域完成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同时,打造了一批绿色能源、绿色修造船、绿色水产加工示范企业,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县、乡镇和村,以新建社区为代表的“净零碳”乡村“舟山经验”获联合国人居署点赞,形成了独具海岛特色的低碳绿色发展模式。

  在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项目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市对碳排放企业开展历年信息全面排查,及时掌握企业碳排放设备信息、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控制措施等情况,为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奠定了基础。是年,舟山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碳排放履约任务,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落实相关企业碳报告及数据核查工作,为浙石化等企业节约履约成本至少1亿元/年。围绕推进绿色石化等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该局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深化“环保管家+工作专班”服务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重大项目预审机制,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开辟相关业务绿色通道,助推浙江一塑、青山集团金钵盂等多个重大项目高效安全落地。

  未来画卷

  2022年,我市将继续全域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行动,聚焦减污降碳,积极指导服务重点企业、行业碳排放和重点区域零碳试点建设工作,探索海洋碳汇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突出系统治理、多元共治,尽力呵护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家园。

  深入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治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地表水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努力改善向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全域争创省级“无废城市”。着力完善“问题发现整改和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绿色石化基地反馈问题整改。依托各类数字化改革平台和制度化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同时,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把“双建”作为党建的总抓手,深化“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联动”政治思想学习模式和常态长效廉政教育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至2025年,我市将构建起 “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总体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图说成绩

  PM2.5浓度

  2016年——25微克每立方米

  2020年——17微克每立方米

  2021年1~11月——14微克/立方米

  累计创建品质河道100条

  污水零直排区153个

  省级美丽河湖9个

  治水治污大会战投入

  2018年——33.26亿元

  2019年——31.07亿元

  2020年——28.05亿元

  2021年——39.15亿元

  2019年~2021年:累计排查发现群众关注、敏感热点环境污染问题隐患200余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0余件,指导企业整改问题600个。

  阅卷回音

  万物灵动可作证

  白鹭群飞,万物灵动,生物多样共生是好生态结出的善果。

  高品质生态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高素质监管是高品质生态的底气。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强队伍、优服务、严执法,治水治污治出绿水青山、碧海蓝天,高素质与高质量相辅相成,好风气与好空气交相辉映。

  无人机飞起,走航车走起。插上数字翅膀,铁军如虎添翼,未来好生态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