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挂靠”渔船实现全面清零

2021-10-21 15:42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

  “异地挂靠”渔船整治事关渔业安全。记者昨天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经过前一阶段的积极努力,我市已全面完成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工作,累计转出省内市外“异地挂靠”渔船113艘、转入28艘。

  所谓“异地挂靠”渔船,是指“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登记在册的船籍港地与船舶实际所有人户籍地不一致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近年来,因减船转产工作不断推进,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减少渔船总量成为各地的现实需要,各地陆续出台限制购入渔船的相关政策,导致渔船私下买卖现象不断出现,“异地挂靠”渔船不断增加。

  据了解,依照船籍港管理原则及相关法规,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由船籍港负责,船东户籍地不承担责任,靠泊港只承担港区内船只安全的监管。由于“异地挂靠”渔船日常靠泊、补给甚至检验往往都不在船籍地,船籍港渔业管理部门难以落实监管,极易产生监管难以到位、船检质量难以把控、船东船长难以管理、海上执法涉及跨海区等种种管理弊端。通过渔业安全风险普查和渔业安全事故的大数据分析,渔船“异地挂靠”容易造成失管、漏管,这是当前我省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大隐患。

  据统计,我市之前共有235艘“异地挂靠”渔船,其中市内挂靠渔船122艘,省内市外挂靠渔船113艘,主要分布在宁波象山、台州温岭等地。

  作为渔业大市,从去年5月起,舟山率先启动市内“异地挂靠”渔船整治工作。通过过户交易、回购、报废拆解等手段,对“异地挂靠”渔船进行整治,截至去年11月,市内“异地挂靠”渔船全部清零。

  今年,舟山对省内市外“异地挂靠”渔船整治进行严密部署,通过无盲区摸排,建立省内“异地挂靠”渔船花名册和问题清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督查表“三表”,精准开展政策宣传、渔船勘验、审批过户,确保了“异地挂靠”渔船全面清零。

  同时,我市保持高压监管,严格把控新建渔船及买卖审核,一经发现苗头立即阻止,防止产生新的“挂靠”渔船。加快渔船精密智控建设,依托海上一体化平台建设港口监管系统,实现“港清、船清”。持续压实乡镇(街道)和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渔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前哨堡垒”作用,及时做好过户政策宣传和数据排摸工作,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实现“异地挂靠”渔船的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