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员保险拟将分步推行实名制

2021-06-12 10:46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刘浩

  之前,我市已在远洋渔业船只及普陀区试点实施实名制备案登记

  以往,渔业船员保险以整船为单位,实行满额不记名互保政策,虽说给船东带来了便利,但也可能存在缺保、漏保等情况。如今,渔业船员保险拟将分步推行实名制,建立保险与渔业安全生产挂钩机制,协助配合船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挂钩机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分步推进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2021年底前,全面实行渔业船员保险实名备案,渔业保险经营机构应明确要求船东(投保人)提供雇佣船员名单用于保险实名备案;2022年底前,全面实行船员实名制保险。

  保险是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将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引入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势在必行。近期,市安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也要求,夯实企业(船东)安全管理基础,实施渔业船员实名制投保,建立保险理赔与安全生产责任挂钩机制。

  据省渔业互保协会舟山办事处相关人士介绍,拟将分步推进的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将彻底改变整船满额不记名互保政策,有利于防止船东缺保、漏保船员情况发生,进一步压实船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渔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之前,我市已在远洋渔业船只及普陀区试点实施了渔业船员实名制备案登记。

  据了解,早在2018年,省渔业互保协会普陀办事处就在积极推行雇主责任互助保险实名制备案登记工作。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走访各渔业村社、渔船管理服务站,宣传雇主保险实名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联系、微信信息等方式,定期向会员收集船上船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备案信息及时更新,确保在船船员信息的有效性。当时,普陀区共有13441名渔工参加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有10849名渔工进行了实名制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率达到80.7%。

  据悉,省渔业互保协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在我市设立了市级及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共5个分办事处,为广大渔民提供渔业保险。据统计,截至去年,全市渔业互保费达到3.85亿元左右,承担风险保额约900亿元,均占全省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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