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

2021-04-24 19:44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

  全市100.7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能投保,每人一年100元,最高保额150万元

  今天起,我市推出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重特大疾病负担,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是记者昨从舟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舟惠保”是舟山市医疗保障局、银保监会等多个部门指导定制的产品,立足保大病、保重病,着力解决群众医保目录外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拓展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费用。

  价格亲民,投保“零门槛”

  相比其他缴费成千上万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的保费显得很亲民。“舟惠保”老少同价,第一年保费100元每人,最高可获得150万元的赔付保障。“舟惠保”在政策设计上与社会医疗保险作了紧密衔接,和近期周边地市保险产品相比,在保障范围、待遇水平方面都附加了部分增值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本地特色。

  不少其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既往病史等设定了投保门槛,而“舟惠保”可谓“海纳百川”。

  “零门槛”!“舟惠保”在投保时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疾病风险和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我市100.7万基本医疗保险(舟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都可以投保。

  “舟惠保”保障哪些范围?

  “舟惠保”拓展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费用,并针对舟山高发的癌症病种,选取使用率较高的药店外购自费药品。

  保障范围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2.5万元后,按50%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药品材料费用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合理医疗所需的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和部分材料费用,扣除1万元起付线后,按50%比例进行赔付,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市内定点药店部分高额自费药品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在舟山市内指定药店购买的可瑞达、艾弗沙等20种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扣除1万元起付线后,按50%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这20种自费药品基本都是癌症用药。

  “舟惠保”赔付如何结算?

  投保对象如何进行“舟惠保”赔付结算?

  免去群众跑腿理赔之苦,“舟惠保”通过数据推送,实现产品赔付与我市医保报销“一站式”结算。这将解决群众“看病垫资、理赔跑腿”的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

  今年“舟惠保”投保时间自4月23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保障时间为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也就是说,现在投保“舟惠保”可以享受2021年全年的赔付保障。“舟惠保”保障力度怎么样?以2020年为例,当年全市有7163人患大病,在各项医保待遇报销及扣除起付线后,个人承担的目录内费用还有4200万元,假如有“舟惠保”保障,他们可理赔2100万元左右,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我市选定了5家保险公司作为“舟惠保”承保机构。需要投保的个人可以在支付宝搜索“舟惠保”或点击“市民中心—医保—舟惠保”,以及微信公众号“舟惠保”进行投保。

  我市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舟惠保”,同时,我市税务部门也非常支持,购买经费按商业健康保险规定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