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船东”变“公司股东” “挂靠代理”变“企业运营”

2021-03-08 10:45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翁青青 通讯员 胡晓 朱健灵

  “个人船东”变“公司股东”“挂靠代理”变“企业运营”

  普陀两家远洋渔业公司启动股改

  3月2日上午,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和舟山盈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联合启动股份制改革。这两家公司的37艘代理渔船将作为首批渔船,预计在两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

  据悉,目前舟山85%以上的远洋渔船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代理渔船,即所谓的“挂靠”。这种模式名义上产权为公司,实际所有权为个人,渔船的新建投资、生产运营、船员招聘、鱼货销售、抵押融资等均由船东自行经营,公司仅收取定额的“挂靠费”,并不插手也无权决定自主经营渔船的商业决策。这种“挂靠”模式,难以准确把控涉外安全风险,不利于集中力量提高效益,也不利于做强做精舟山远洋渔业,日益无法适应规模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远洋渔业发展趋势。

  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布伟介绍,至2020年12月底,该公司共有远洋渔船42艘,其中自有渔船12艘、自主经营代理渔船30艘。此次股份制改革,将以舟山盈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为实施平台。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不再开展挂靠船管理业务,其代理的渔船按照自愿原则转移至舟山盈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舟山盈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将作为全市远洋渔业体制改革示范标板进行推广。

  “通过股份制改革,个人渔船从‘挂靠’向股份制运营企业经营发展,个人船东转变为公司股东,从而提高远洋渔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吴布伟告诉记者,股改后,企业治理结构和行业管理将进一步明晰企业渔船产权和经营权统一,真正形成现代企业经营决策机制。通过公司化运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统一思想、统一指挥,最大程度降低涉外风险和管理困难,改变“散小弱”的群众性代理渔船难以统一管理的缺点。也将集中船东优势力量、发挥股份制企业长处,实现产业链管理畅通化、价值链效益最大化、供应链性价比优势化。

  目前,两家公司已着手对37艘实施股改渔船进行价值评估,综合考虑船舶作业类型、建造年限、船舶型宽、船舶型深、资产原值、主机功率、吨位、可作业区域、内部配置等维度,选取同一时间节点,出具专业评估报告确定其价值。测算出每艘渔船的占股比例后,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完成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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