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向近7000家企业返还社保费

2020-03-13 10:11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徐祝君 孔莉芬

  “真的是非常意外、非常惊喜,我们什么都不用做,今天一早100多万返还的社保费就到账了。 ”3月11日上午10时,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陈伟义看着手机上的两条到账短信,连连点赞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

  陈伟义告诉记者,当前公司正在忙复工复产的事情,得知社保费用有返回的消息,大家还在商量如何申报,结果连表格也没填,121.3872万元的返回社保费就到账了。“涉及金鹰集团的现有9家公司,返回的社保费都已陆续到账,这笔款项对我们复工复产非常有帮助。 ”陈伟义说,受疫情影响,员工收入有所减少,公司计划把返回的社保费主要用在补助员工、培训员工等方面。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的121万余元社保费,也是我市向企业返回的最大一笔社保费。为及时纾解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全面启动了社保费返还工作,返还标准为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统筹地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入库数执行。经过人社、财政、经信、发改、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联审认定,并采用大数据筛查比对后,将向近7000家企业返还社保费,返回企业数占到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65%左右。

  “这次返还的社保费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立足舟山实际,我市还进一步扩大了返还对象范围,并采用了免申报发放模式。”市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樱介绍,在省定行业范围基础上,舟山市结合疫情影响实际,将第三产业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且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返还对象范围。“我们粗略统计了一下,这类企业约占返还企业总数的50%。 ”张樱说。

  据介绍,此次社保费返还对象涉及面较广,具体指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从产业分类来看,包括一产中的农、林、牧、渔业;二产中的制造业、建筑业;三产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失信企业、D类企业、破产清算和僵尸企业不在此次返还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