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涉食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

2019-12-30 11:00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虞仁珂

  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推进落实浙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又添新举措,2020年1月1日起,原属市局审批的11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局(包括功能区分局),同步还将缩短许可审批时间,减少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这也是继2017年7月第一批下放后,我市再次下放涉食审批权限。

  据该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1类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包括“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蜂产品”10大类以及“热加工糕点”1小类食品。此前下放的包括“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豆制品”5大类和“瓶(桶)装饮用水和茶叶”2小类食品。

  明年起,以上15大类和3小类食品范围内的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材料审核、专家现场审查等相关许可事项和日常证书管理,均可直接向当地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时限将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并相应减少递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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