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户籍业务实现“全城通办”

2019-12-01 10:33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记者 方智斌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基层治理在舟山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11月28日起,户籍业务“全城通办”正式在全市开通。市民办理户籍业务不用再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在舟山市内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或户籍窗口,都可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原籍派出所在网上进行审批,完成后盖好电子签章,申办人所经办的窗口即可出证。

  开展户籍业务“全城通办”,是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可在一定程度上免去海岛群众进出岛的麻烦,为群众节省时间和成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对象为我市户籍人口,全市任一户籍窗口都可受理其他户籍窗口部分户籍业务。

  “全城通办”户籍业务内容,包括即审即办、流转办理、流转审批三大类48项。身份证申领、挂失等7项即审即办类业务,将由受理窗口对当事人递交的办理业务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国内五年以内出生户口簿登记等29项流转办理类业务,受理窗口将对当事人递交的业务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材料齐全且应当场办结的业务,向户籍地窗口流转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交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市外夫妻投靠落户等12项流转审批类业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受理窗口打印受理凭证交给当事人;业务办结后,受理窗口按不同办结情形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