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批5件信访件已转办 重点件由所涉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

2020-09-03 09:24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王世琪 王杭徽 徐添城 区委报道组 袁伟江 共享联盟上虞站 沈嘉玲

编者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浙江新闻客户端今起开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专栏,及时报道督察工作进展和边督边改情况。

  9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第一天,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我省生态环境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9月2日上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政府转办了第一批信访件5件,涉及水1件、大气3件、生态1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为涉及大气的1件。

  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3市办理,其中杭州市2件(重点件1件)、嘉兴市1件、绍兴市2件。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

  对1件重点件,由所涉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目前6个省信访督办组已下沉各地,接下来将对各市督察信访的办理进行督办指导,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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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立行立改治废气

  9月2日,嘉兴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平湖市华峰化纤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接到信访件后,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宏芳当即领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督导工作,确保信访件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记者在华峰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看到,一批批散装的化纤原料,经过机器的梳理、喷胶和烘干后,变成平整的棉服填充料。在喷涂和烘干环节,由于生产线和生产车间封闭不到位,不时有废气溢出。在该公司,毛宏芳重点检查了废气产生点、收集处置设施等点位,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平湖市相关人员现场分析解决。

  嘉兴市委、市政府表示,对信访交办问题要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实做到密闭密封,确保废气收集到位、处置到位。当地政府要充分结合“三服务”工作,在企业整治提升过程中,主动开展指导服务。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信访工作,通过开展企业周边居民的走访调研,充分了解群众意见建议,做好沟通答复工作。环保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任务,并将调研和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及时做好反馈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按照时序及时落实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实现由“整改一个问题”向“整改一类问题”提升。

  上虞:从严从快抓整改

  9月2日上午,绍兴市上虞区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丰惠镇渔门村皂梁线K6+400处路边存在违规开采塘渣石块的问题;五云村五星自然村附近天成养殖场有异味,并存在超标排放废水至承包农田的问题。

  信访件引起上虞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天中午,上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金进富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内容部分属实。渔门村皂梁线K6+400处路边施工是交通运输部门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对此处边坡进行的削坡防护整治,8月中旬开工,计划到年底完工。该工程虽不属违规开采行为,但存在施工扬尘、作业面裸露等环境问题。对此,上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落实相应措施,采取路面洒水降尘、覆盖裸露作业面,并要求对施工路段做好围挡标识,向附近村民做好解释说明。针对五云村五星自然村附近天成养殖场异味和废水直排问题,该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养殖场上下风向的空气进行检测,取样检测出排水口、沉淀池和周边地表水的水质,并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上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上虞区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边督边改,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立行立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