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消费警示发布

2021-04-30 08:44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高佳敏 通讯员 张晨琪 王泊然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区消保委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今年“五一”假期,许多消费者计划利用假期外出旅游。“外出旅游需提高安全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若消费者选择报团出行,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交通工具、旅游景点、食宿标准等出行细节。对于旅行社的一些口头承诺和特别优惠服务也应在合同中载明。在签订合同前消费者需仔细阅读合同,在格式条款中发现有旅行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情况应拒绝签订合同。其间,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收据和购物凭证等相关票证,以便出现纠纷时可以及时有效进行维权。
  “五一”假期免不了购物等消费,区消保委提醒,线下购物时消费者应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店购物,线上购物需提防先提价后打折的营销套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按需购买,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理性消费。提倡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树立文明消费新风尚。
  此外,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如今天气渐热,肠胃不好的消费者应慎食冷菜凉菜,不食用野味或从未食用过的新奇食物。就餐点菜时,应该查看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坚决抵制“禁止自带酒水”“设最低消费标准”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不合法的“霸王”行为。同时鼓励消费者自觉使用“公筷公勺”,按需点菜,做到不剩菜不剩饭。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或当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