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卖的食品安全吗?

2019-12-26 16:12 来源:舟山晚报 作者:记者 翁履平 通讯员 陈洪娜

  自动售货机卖的食品安全吗?

  公益诉讼聚焦 自动售货食品经营新业态

  “看到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我终于可以放心地买里边的鸡蛋了。 ”日前,定海某小区门口一自动售货机前,正在购买鸡蛋的居民张女士说。在此之前,不少居民像张女士一样,不敢享受家门口的这份“便利”。

  上月,定海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门口,自动售货机缺少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居民对自动售货机内的鸡蛋等食品的安全性表示担忧。

  于是,定海检察院排摸调查定海城区范围内自动售货机,发现机上未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情形比较普遍。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应当及时在设备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张贴相关证件,有损消费者知情权,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难度。 ”12月11日,定海检察院依法向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行为开展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随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查自动售货设备,重点检查了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医院、客运站等地。

  此次清查,该局共检查自动售货设备经营机构十余家,查获25起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涉及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超出食品经营许可项目范围从事食品销售等。

  12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召开自动售货食品行业整治会议,向十余家经营机构负责人下发了行政建议书,责令他们限期整改,并要求自动售货设备场地出租方等各有关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据悉,这是我市第一起自动售货食品经营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下一步,定海检察院将与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定期交流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相关案件信息,形成长效协作机制,及时清除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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