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出台渔农村饮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 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发挥效益

2019-12-16 08:24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黄婷 通讯员 洪琦妮

  记者从区水利局获悉,《定海区渔农村饮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过调节水价,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发挥效益。

  《意见》所适用对象为单村或联村农村饮用水工程,水费收取对象为渔农村饮用水供水范围内的村民生活用水。而城镇管网延伸并纳入统一供水的村居落实“同网同价”,按照属地水厂现行供水价格标准收费。《意见》正式实施后,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单村供水工程建设与长效管护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镇(街道)指定专人负责供水站收费、巡查,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度,并做好水费收取指导和水费用途监督。原则上,水费的60%归运管单位用于支付制水成本,40%归村委会集体所有用于支付收费员、巡查员等工资,节余部分可助力乡村振兴。期间,各行政村将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工程维护费用等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据悉,渔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根据我区实际,全区渔农村饮用水实际过渡期两年的政府指导价,原则上最低水价不低于每吨1元。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低保等特困户生活用水,实行限额内免征水费,具体标准为每户每月5吨。各行政村确定专人定期抄表并确定统一帐户,按时向用水户发放交费通知单。用水户可自行交纳水费,或在各自水费交存帐户中预存资金。所有用水户有义务按时交纳,不得拖欠,交纳时间以交费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对于我区来说,目前适用的有环南街道大猫岛和摘箬山岛上的村民。”据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两个岛上的单村水厂已完成建设,饮用水管网也已接入岛上村民家中。对于岛上村民后续的饮用水价格、设施设备维护等都将按《意见》内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