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医保业务和就医刷卡结算公告

2022-01-13 12:19 来源:定海新闻网 作者:

  因我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省智慧医保),届时将暂停办理医保业务和就医刷卡结算(含电子医保凭证,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及业务

  (一)2022年1月26日0时至2022年1月27日24时,期间,暂停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及市外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实时刷卡结算,停止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医后付、移动支付等相关业务。

  2022年1月28日起恢复实时刷卡结算。

  (二)2022年1月21日18时至2022年2月6日,期间暂停医保经办业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转外就医和门诊慢特病就医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

  2022年2月7日起恢复医保经办服务。

  二、暂停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在2022年1月26日0时-2022年1月27日24时,实时刷卡停机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

  1、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市及县区医保中心将于2022年2月14日开始,主动将患者垫付的实际报销费用直接支付至患者市民卡银行账户,患者不需要再到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2、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患者可于2022年2月14日以后,持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市民卡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二)医保经办服务

  因受停机影响,2022年1月符合条件未能办理参保的人员,允许在2022年2月补办,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市 级:0580-2026621

  定海区:0580-2046730

  温馨提示

  1.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请于实时刷卡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2.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从2022年1月17日起搬迁到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定海区东山路289号)。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