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来定返定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1-01-26 20:52 来源:舟山市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织密织牢精密智控网,现就加强来定返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配合登记

  下列来定返定人员,请在抵定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1.境外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省外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人员;

  4.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如未主动报告的,请广大市民提醒告知。

  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上述人员报告后,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1.境外入境人员。实行 “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分别在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满时进行核酸检测。

  2.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来定返定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天、第14天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满时进行核酸检测。

  3.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定返定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天、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满时进行核酸检测。

  4.省外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和省内从事重点行业返回定海农村地区的人员。在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3月8日),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无法提供的,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并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经区防控办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不适时,立即告知所在村(社区)或相应管理单位,并按要求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舟山市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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