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关于媒体平台
新闻稿采编若干规定(试行)
一、为牢固树立新闻的传播力导向,做强做精做优定海山客户端为龙头的主流媒体矩阵,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定海实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心全体采编技人员。
三、新闻报题实行定额保底制度。以周为单位,每名工作人员应该完成下列新闻稿件数量要求:
(一)采访部记者:
1.一般记者至少完成新闻文字稿有效报题(是指稿件阅读量达到媒体融合指数评价最低线的,下同)6条,其中主打稿3条;短视频3条(客户端热点栏目,下同);电视稿非简讯类有效报题(不作阅读量考核要求)3条,其中主打稿(含有导语)2条。
2.新入职记者(是指进入我中心1年(含试用期)内的记者)至少完成新闻文字稿有效报题6条;短视频有效报题3条;电视稿非简讯类有效报题3条。
3.专业摄影记者有效报题7条。
4.经竞聘承担《阿拉来帮侬》栏目的记者至少另行完成有效报题短视频1条。
5.从事电视专题拍摄的记者至少另行完成有效报题短视频2条。
(二)策划部:
至少完成新闻文字稿或短视频稿有效报题1条。
(三)编辑部:
1.编审部编辑至少完成新闻文字稿或短视频稿有效报题1条。
2.新媒体部编辑至少完成短视频稿有效报题2条。
(四)媒体技术部:
至少完成新闻文字稿或短视频稿有效报题1条。
上述新闻报道均需为原创稿件。短视频和电视新闻不得重复,但是仅仅采用电视新闻素材,创作理念、手法、内容编排等作了实质性改动的除外。
四、新闻报道应当根据中心每月发布的报道要点确定选题,注重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突出新闻时效性,严格制止滥竽充数。
月新闻报道要点由策划部于每月初发布。
建立完善编辑部报题会制度。工作日每天下午,由中心分管领导召集,举行编审部全体编辑参加的报题会,根据月新闻报道要点,分解落实任务,确定次日编前会的报道范围和清单。
建立完善编前会制度。工作日每天上午,由值班总编召集,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参加,确定当天或近期的报道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五、各类主打稿选题应当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立意深刻。选题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加强经验性提炼报道。报纸主打稿字数一般应当达到800字。
六、鼓励组团报题,倡导团队精神。可以根据各自工作能力,取长补短,自由组合,既可以固定组团,也可以临时组团。
七、探索实行重大主题报道栏目承包制度。对于任务完成出色的,给予记者绩效工分奖励。奖励金额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议确定。
八、新闻报题的作者以报题单上的署名为准。如果遇有多名作者的,且不属于组团报题的,以报题单上的第一作者为准。
九、新闻报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对于次日需要完成新闻采访的,报题应当经所在科室主任初审后,在当天工作日下班前一小时,报相应编辑认定。报题内容应当相对具体,包括采访目的、对象,是否主打稿,采访时间等必备采访要素。
编辑应当当天对该报题作出认定并将结果通知该报题人。对于报道内容空洞的,编辑可以要求重新报题或直接认定为无效报题。
确属重大新闻或突发新闻,并需要报道的临时报题,经编辑同意后,应当报相关副总编辑批准;特别重要的,需经总编辑批准。
禁止报题人在采访结束后报题,否则按无效报题处理。
十、报题人应当及时采写并上传稿件。一旦认定为有效报题,应当即时开展采写。
(一)上午完成采访的文字、短视频、电视新闻,属于当日需要采用的,文字稿件必须最迟于中午下班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电视稿件必须最迟于当天下午2:00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如遇到特殊情况的,可以先行向编辑报备说明。
(二)下午完成采访的文字、短视频、电视新闻,必须最迟于次日上午8:3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
(三)《阿拉来帮侬》于每周二9:0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海山聚焦》于每周一9:0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
(四)编辑出稿时间:开始初编后一般在一个小时内完成,特殊重大稿子一般在半天内完成。对于上级部门要求转发的消息稿件一般在15分钟内完成初编.
区党代会、区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题时间要求,另行规定。
因记者、编辑、技术人员不负责任,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访(含补充采访)、上传稿件、编辑、剪辑、配音等,致使新闻未能正常播出的,根据《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工资分配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辞退。
十一、新闻采访应当坚持主动采访为主。建立公开、透明的新闻报题群,避免报题“撞车”。对报题先后发生争议的,由值班领导根据先后报题时间记录判定。
十二、新闻稿件报题出稿完成情况的平台认定:
(一)新闻文字稿、短视频以最终刊登于定海山客户端为准,定海山微信公众号录用的,另行加分;
(二)新闻电视稿以最终刊登于《定海新闻》为准。
十三、对于报题人有效稿数量当月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报题人有效稿60元/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于未能完成任务的,给予报题人60元/条扣罚,最高不超过800元,绩效工分不再内扣。
十四、新闻稿件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给予该记者200元/条的奖励;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给予该记者400元/条的奖励。
十五、涉及区领导的新闻稿件,阅读量如果超过媒体融合指数评价最低线要求的,按照实际阅读量计算;如果没有达到的,按照达标最低线给予保护处理。
十六、电视稿件暂不纳入传播力阅读量考核。
十七、各科室阅读量的具体赋分办法由各科室另行规定。
十八、本规定(试行)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原《采访报题出稿若干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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