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骨干记者评定办法
各科室:
为鼓励中心专业记者争先创优,增强自我发展的内驱力,构建合理有序的人才梯队,经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导向,注重群众公认,注重日常表现,力求全方位、立体式评定。
(二)坚持公开透明。骨干记者评定的条件、标准、程序、结果做到全部公开,坚决防止和制止暗箱操作。
(三)坚持综合全面。既突出业务素质,也注重政治素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基本条件
获评骨干记者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中心的编外专业记者,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除外;
(二)骨干记者须在中心从事新闻业务满四年;
(三)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新闻方向和立场,热爱新闻事业,大局观念强;
(四)业务能力过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工作实绩突出;
(五)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积极承担中心重大的精品力作任务;
(六)团结群众,各方面能够模范带头;
(七)清正廉洁,无廉政方面“一票否决”事项。
骨干获评总数最高不超过中心编外记者总数的20%。
三、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参评人员自愿向考核组提交参评申请表(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办公室向考核组提交参评人员2021年度绩效赋分排名情况。
(二)评定及赋分
1.考核组负责审核各参评人员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考核组由中心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人事的中心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骨干记者评定事务。
2.考核组根据综合办公室向考核组提交的参评人员2021年度绩效赋分和荣誉获得情况进行独立赋分。考核组负责将汇总结果提交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党组会议根据议事规则,确定骨干记者入围名单。
(四)公示和公布
入围人员名单在中心公示栏公示3天,如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后不成立的,综合办公室予以发文公布。
四、评定项目及权重
评定项目分为平时绩效和综合表现,赋分权重分别为60%、40%;个人荣誉作为附加分另计入总分。(详细赋分标准见附件2)。
五、骨干记者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中心全媒体骨干记者评定周期为三年,考核系数适当提高。
2.在各类评优评先、外出培训及相关优待政策上具有优先权;
3.列席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或编委会会议相关议题。
(二)义务
1.每年至少牵头或重点参与中心一个重点栏目或精品的制作任务;
2.每年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培训课程;
3.每年年终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述职报告。
骨干记者在评定周期内出现严重政治错误、严重纪律问题或其他重大差错的,经党组会议讨论后,取消其骨干记者资格,并根据中心现行制度另行处理。
六、附则
(一)骨干记者转岗到非新闻岗位后,自动取消其骨干身份;
(二)评定周期内,骨干记者总数不足的,视情予以补足;
(三)本办法由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行,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
2022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评人员申报表
部门:
姓名:
进入新闻岗位时间: 年 月
个人荣誉 | |
备注 |
附件二
赋分标准
(一)绩效赋分标准:考核组根据2021年各参评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赋分,考核优秀的赋60分,考核合格的赋40分。
(二)综合表现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独立赋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赋40分,得分80—89分的为良好赋35分,得分70—79分的为合格赋30分,得分70分一下的不赋分。
(三)附加分个人荣誉赋分标准:获省级宣传系统荣誉的赋5分;获市级宣传系统荣誉的或省级非宣传系统荣誉的赋3分;获区级宣传系统荣誉或市级非宣传系统荣誉的赋2分;获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或或区级非宣传系统荣誉的赋1分。最高赋分不能超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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