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外接宣传片 绩效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0-11-06 15:03 来源: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外接宣传片

绩效管理办法(修订)

 

为全面提高新闻中心技术能力,激发技术人员工作热情,保证科学、公正、透明,提升宣传片采编效率和质量,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修订《中心外接宣传片(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告等,下同)绩效管理办法》。

一、外接宣传片基本原则

(一)在保证完成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前提下,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承接一定数量的外接宣传片制作任务。委托单位原则上仅限于定海区区属单位及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新媒体技术部牵头负责片子的制作业务,定海区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具体负责财务等保障管理。

(三)外接宣传片合同金额由中心分管领导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金额全部纳入公司账户,并按公司财务规定,根据宣传片的时长、质量、难易程度等确定制作人员工作报酬并分配。

(四)中心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宣传片的脚本写作、拍摄、剪辑、配音、包装等工作,不参与报酬分配。中心事业在编人员领取外接宣传片的劳动报酬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外接宣传片的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牢守廉政要求。

二、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总额确定依据 

(一)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总额按时长、质量和难度系数等综合确定(具体见附件1)。

(二)片长30分钟以上片子原则上按片长30分钟计算。

三、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

(一)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由六个类别组成(具体见附件2)。

(二)某类别没有产生工作量,如没有新拍摄镜头,该类别比例计入其它类别。

(三)各类别比例可按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四)某一类别工作由多人完成的,按每个人实际工作量比例分配实际金额。

(五)具体分配情况一事一议,经中心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发放。

四、宣传片提成计算原则

外接宣传片允许公司员工适当提成。提成总额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

对于公司员工户外工作及现场执行的,则另给予津贴补助。现场执行补贴:主要执行人员补贴100元/天(包括前期准备),辅助执行人员50元/天。

公司的财务审批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500元以下由具体经办人、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签字。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标准表

2.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标准表

3.宣传片提成总额及计算方法

           


附件1

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标准表

 

时长区间

(分钟)

类别/片酬/税后(单位:元)


一类

二类

三类


0-5

6000-7000

5000-6000

4000-5000

5-10

7200-8400

6000-7200

4800-6000

10-15

8400-9800

7000-8400

5600-7000

15-20

9600-11200

8000-9600

6400-8000

20-25

10800-12600

9000-10800

7200-9000

25-30

12000-14000

10000-12000

8000-10000

 

注:一类宣传片是指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直接要求制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质量好的片子。

 

附件2

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标准表

 

组成

类别

写稿

拍摄

配音

剪辑

制作

包装

统筹及后勤保障

比例

总计

参考比例

20%

20%

10%

25%

10%

15%

100%

 

附件3

宣传片提成总额及计算方法

一、网站:(收入—成本—税金)×15%

二、宣传片制作、电视广告等:

(一)若有成本,按(收入—成本)×10%;

(二)若无成本,按收入×10%。

三、常规业务:利润=收入—成本—税金

(一)若利润÷收入>30%,按利润的20%提成;

(二)若利润÷收入<30%,按利润的10%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