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发布日期:2023-09-05 11:50 来源:


        评论|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落实“重实践”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以学促干,首先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有的干部政绩观之所以出现偏差,根子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不强。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要深刻把握“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等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谋划推进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最终要看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群众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新形势下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当前,仍有一些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的现象:有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以为发展就是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有的过度举债搞建设,盲目扩张铺摊子,留下一堆“半拉子工程”;有的搞华而不实的项目,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投机取巧、虚报浮夸,甚至数据造假,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决反对、及时纠正。要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看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看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看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背党中央精神、政绩观出现偏差的现象,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政绩观不正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