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方针的制定和实施

2021-07-14 10:17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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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上半年,毛泽东先后提出了三条基本外交方针,并形象地概括为:“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这些方针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党对中国革命胜利前夕所面临国际形势的情形判断和现实考虑。

  ★以上述外交方针为指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并根据该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一经成立,即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先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等十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中国海关总署成立。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随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新的海关税则,并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中国海关由此完全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

  ★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1950年1月20日,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中苏双方就签订新约和有关协定举行正式谈判。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在莫斯科正式签订。这是新中国外交取得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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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说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重大外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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