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公交专用车道交通组织措施将调整

2024-03-30 09:47 来源:定海山 作者:

关于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

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公交优先”与社会车辆通行需求,均衡道路资源利用,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交通组织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组织措施

(一)公交专用车道路段。以下路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海天大道(定海东皋路-普陀海印路),定海解放东路(新河北路-东河路)、新马大道(弘禄大道-大成十一路)、大成十一路(新马大道-自贸大道),普陀海莲路(香榭街-兴港大道)、海莲北路(兴港大道-观潮路)。

(二)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公交专用车道的专用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


(三)通行车辆类型。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供公交车辆、专用校车、大中型客车(含新能源大中型客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行。摩托车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四)允许借道通行路段。在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海天大道定海段(伴云路往东河北路单向)、海天大道普陀段(海莲路-海印路)、海天大道新城段(体育路-高云路),以及定海解放东路、新马大道、大成十一路,普陀海莲路、海莲北路公交专用车道,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机动车前往海天大道沿线的新塘路、浦西、金岛路、黄土岭等加油站的,按交通信号指示借道通行。


(五)右转借道通行。公交专用车道黄色网格线区域为右转车辆借道通行起点,在临近信号灯路口位置设有右转借道起点指示牌,允许车辆从起点虚线段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借道右转。


二、其他事项

(一)因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临时占道作业等,车辆通行受阻时,可临时借用相邻的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借道结束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二)根据道路施工、重大活动等交通组织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发布通告,临时取消部分路段公交专用车道。


(三)本通告实行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按原通告规定处理。


请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有序通行。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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