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居民小区车棚车库乱象

2023-05-18 10:42 来源:舟山网 作者:

  向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等7种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对“以库为家”的老年人适度放宽限制

  车棚车库违规住人,有碍观瞻又存在安全隐患。近期,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居民小区车棚车库整治行动,处置违规改变房屋性质、违规生产经营、违规储存、违规使用燃气等行为。

  据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年底启动地毯式排查,已累计摸排车棚车库78621处,发现改变用途2180户。近1个月来,定海、新城、普陀已同步开始执法,目前已完成整治597户。

  车库住人,安全隐患让人忧

  多年来,老旧小区居民车库、车棚住人现象在全市各地时有发生。

  5月16日下午,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排摸发现,定海檀树新村北区50幢朝南一侧,一间车库的玻璃窗边悬挂了漏勺、筷子,锅碗瓢盆等餐厨具。透过玻璃,能看到车库内家具一应俱全,房间东侧,一台煤气灶正用橘红色的管道连接着一个煤气瓶,俨然一个五脏俱全的小家。

  在定海恒大名筑城小区17幢南面1楼车库,白色卷帘门已经被替换成了玻璃移门,门口晾晒着衣物,这里长期住人。

  类似情况在普陀也不少见。记者在东港碧海莲缘翠竹苑的1幢、6幢、25幢等居民楼看到,不少1楼车棚已做了装修,安装了防盗门、排烟道。车库门口堆放杂物、放置盆栽的现象也较多,侵占了公共空间。

  “小区里有不少车库住了老年人,他们年纪大了,走楼梯有困难,有的已经在车库住了多年,阿拉都很理解。但老年人住在车库,特别是用煤气烧火做饭,有安全隐患,还是得加强管理,规范起来。”碧海莲缘住户严惠飞说。

  向7种违法违规行为“亮剑”

  “阿伯,我们和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过来了,你住在这里,用煤气瓶烧饭不安全,还是用电磁炉安全。”5月16日上午,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碧海莲缘翠竹苑1幢车库张秀仕老人家中,劝说老人停用煤气瓶。现场,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老人开具押金退还单,并运走了煤气瓶,老人也答应尽快更换电磁炉。

  据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嵇麟峰介绍,车棚、车库改变用途,住人后,往往会增设厨卫设施和油烟管道、破墙开门开窗等。而在车库密闭空间内使用瓶装液化天然气,存在泄漏、爆燃的风险,甚至会危及整幢房屋的安全。

  安全无小事。近日,市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居民小区车棚车库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向7种违法违规行为“亮剑”。

  这7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将车棚车库改变使用性质自用或者出租;将车棚车库改变使用性质出租用于居住且不符合消防安全使用要求;将车棚车库改作厨房、卫生间;将车棚车库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将车库车棚用于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在车库车棚内安装管道燃气、使用瓶装液化气及家用电器等;在车棚车库外面擅自安装水斗、洗衣台板等影响市容环境。

  对“以库为家”的老人适度宽松

  怎样从根本上破解“以库为家”难题?这需要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以库为家”的现象主要存在于老小区。“事实上,经过近年来创城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目前城区车棚出租住人现象已明显减少。”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以库为家”的案例中,老年人占了大多数,“对于这部分群体,我们将适度放宽限制。”

  据介绍,符合以下全部4个条件者,向社区备案并经街道核准公告后,可暂时在车棚车库居住,待有条件再搬离:1.居住人为业主本人或其直系亲属;2.居住人腿脚不便、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或持有由残联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楼上居住证明的;3.子女(监护人)须在同一小区居住,并落实监护责任;4.用作居住的车棚车库内禁止安装管道燃气或使用瓶装燃气及蜂窝煤,排污设施按规定接入相关管网。

  普陀兴普社区工作人员胡怡告诉记者:“我们在辖区内经过多轮排摸,确有需要居住在车库的老年人已基本备案。目前主要确保不再有增量,发现居民着手对车库进行装修,我们会第一时间上报住建部门。”

  据悉,我市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机制,把居民小区车棚车库管理纳入“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多跨协同联合执法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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