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浙江4A级以上景区城、5A级景区镇名单发布

2021-01-07 16:47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陆遥

日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2020年度全省4A级以上景区城、5A级景区镇名单。

根据《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和《浙江省景区镇建设指南》 相关规定要求,经各地申报、省级验收和公示,认定杭州市淳安县、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新昌县为浙江省首批5A级景区城;杭州市桐庐县、宁波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平阳县、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桐乡市、绍兴市诸暨市、金华市义乌市、衢州市开化县、舟山市嵊泗县、台州市天台县、丽水市龙泉市等13家县(市、区)城区为省4A级景区城;建德寿昌镇、余杭瓶窑镇、宁海前童镇、苍南霞关镇、德清莫干山镇、柯桥安昌街道为省5A级景区镇(乡、街道)。

2020年4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明确景区城、镇(乡、街道)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AAA级、AAAA级和AAAAA级3个等级,浙江省内的县(市、区)、镇(乡、街道)都可申请等级评定。
景区城、镇(乡、街道)要建设成什么样?据介绍,景区城的范围是县(市、区)建成区,是文化底蕴深厚、人居环境优美和谐、休闲业态丰富多元、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综合管理保障有力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景区镇(乡、街道)以美丽城镇建设范围为建设核心区域,辐射建制镇(乡、街道)全域,推动城镇整体肌理协调,体现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产业美、治理美,凸显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人文特色,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镇景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空间。

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评定单位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微改造”,不断提升旅游品质,为全省“大花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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