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跨界联保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这个方案要解决什么问题

2020-10-16 15:49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郑亚丽 顾雨婷 共享联盟嘉善站 许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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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区域内47个重点河湖今年将实行联合河湖长制!浙江新闻记者10月12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现在又有更新更全面的解读。

  今天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以下简称《联保方案》)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召开,苏浙沪两省一市将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重点跨界水体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检测、健全数据共享、联合防控等举措。

  据了解,该方案由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

  “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把示范区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做到求同存异、相向而行,联保共治形成合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联保方案》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首个正在联合发文的一体化制度成果,建立河湖长机制正是制度化成果之一。

  两省一市为何要建立联合河湖长机制?对此,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解释:“本次《联保方案》提出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就是希望对群众关心的交界区域形成上下游、左右岸无缝衔接,弥合掉管理的真空地带,推进三地在河湖保护上责任共担、效益共享、共保共治。”

  以往,示范区跨界水体在各区域虽然都设置了河长,但是在河湖管理等级、管理目标、养护标准等方面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因此本次联保方案把建立重点跨界水体河(湖)长协作制度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年内完成太浦河、淀山湖、汾湖及元荡等47个重点跨界水体联合河(湖)长建立工作。

  “《联保方案》重在联合,也将提高解决跨界问题的行政效率。”会上,相关发言人表示,对于流域行洪、区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通过继续加强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联合调度和更大范围的数据信息共享,能缩短上下游区域联合应对的响应时间,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水资源、水环境的安全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最近两天,示范区两区一县集中开展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一系列跨域共保联治的专项行动,也都是在以具体行动落实《联保方案》规定的专项方案、措施。方案所描绘的联保“蓝图”正化作示范区内的实际行动。

  《联保方案》只是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的一次经验总结,其中还有一些专项机制需要持续探索,实施方式也需要摸索优化。

  比如:联合河湖长制怎么真正落实到位、怎么落实相关水源地一体化管理要求,如何更有效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还有共同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养护等等,都还需要相关牵头和配合部门更加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示范区探索形成更多的一体化共保联治制度化经验。

  《联保方案》都将在哪些方面发力,一起来看:

  一是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在已有“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先行建立“一河三湖”联合河湖长制,并逐步扩展至其他重点跨界水体。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会商协作,统筹推进解决跨界区域的水环境问题。

  二是实施联合监管机制。以贯穿吴江、青浦、嘉善三地的太浦河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太浦河水生态保护和管控要求,强化岸上、水上污染源监管,完善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优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模式和应急事件协同联动。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会商。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问题导向,开展形势分析、执法联动和协同污染治理等会商。

  四是完善联合监测体系。优化联合监测断面,在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污染排放、风险预警等更多领域开展监测合作;联合建设太浦河沿线自动预警体系,加强相关数据的共享与运用;共同开展“一河三湖”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持续开展河湖健康状况评估。

  五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充分依托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不断扩大重点跨界水体各类水文水质监测信息、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共享共用。

  六是深化联合防控机制。将水葫芦打捞、清洁小流域建设、河道养护等作为重点跨界水体落实河湖长效管理的重要方面,探索推进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连片联合养护,提升管养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