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情况新闻发布
2020-04-08 14: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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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海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 康明军

    康明军:

    各位媒体记者、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2020年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情况新闻发布会。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2020年秋季开始,定海区将全面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这是我区学前教育的一项重大变化,备受社会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市区三级新闻媒体记者,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家长代表参加,由定海区教育局副局长徐良浩,定海区幼儿教育中心主任许静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由请徐副局长,向大家介绍2020年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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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海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良浩

    徐良浩:

    各位媒体记者,各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家长代表:

    早上好,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教育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而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备受社会关注。2020年秋季,我局将在定海区域全面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招生的文件精神及规范自主、公平公开的原则,现就社会普遍关切的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情况,进行招生政策与相关信息发布:

    一、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一)服务区制度基本内容。

    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在区教育局的管理下,根据各自的办园规模,分别划定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域,制订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收年满三周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幼儿入园的制度。

    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是通过区教育局发文认定的三级幼儿园及以上等级的幼儿园。接受区教育局招生管理,收费标准按区物价局、区教育局指导价收取,每年接受区教育局综合考核并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等扶持。

    (二)服务区招生类别。

    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招生类别和要求,对适龄幼儿按户籍及住址实行就近入园或相对就近入园。招生类别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有户有父母房。入园对象户籍与父母房产(含幼儿本人房产)地址相一致(房产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拆迁安置协议,不含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等,以下同),且属求读幼儿园“服务区”内。

    第二类:有户有祖辈房。入园对象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含直管公房租赁)地址相一致,父母在定海城区无另外房产,且属求读幼儿园“服务区”内。

    第三类:有户无房。入园对象户籍属求读幼儿园“服务区”内,但不属于第一、第二类。

    第四类:无户有房。入园对象户籍不在定海城区,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求读幼儿园“服务区”购置房产。

    第五类:无户无房。符合条件的进城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已办理登记的入园对象。

    上述认定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与户籍迁入期限,均以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为限,其中房产以实际居住为准。2020年4月30日以后获证且愿意服从统筹的视学额许可统筹安排。

    (三)服务区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预报名登记后,分别划定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域。农村幼儿园以所属镇(街道)区域作为招生服务区域,城区幼儿园则以定海城区作为招生服务区域。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具体划分,视当年定海城区各区域内新幼儿园投入使用情况和幼儿实际入园需求而确定,一般于每年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预报名登记时间和报到注册时间分别为当年的4月份、6月份,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办法。

    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幼儿园,按区域统筹以及按条件分类分批招生办法,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优先接纳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幼儿园特定招生对象可优先招生,符合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招生对象按照规定安排。各幼儿园先按类别接纳“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当“服务区”内招收对象全员接纳后,空余学额再依次接纳“服务区”外的定海区域适龄幼儿、“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当“服务区”内幼儿园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招生类别中“第一至第五类别”依次录取;同一类别不能全部录取的,按入园对象在“服务区”内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就读;入园对象在“服务区”内无户籍的,或取得户籍时间相同的,以其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产权证取得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就读。不能录取的入园对象,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幼儿,视学额许可统筹安排。

    二、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形势与现状

    (一)发展现状。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区学前教育同国家、省、市大部分地方一样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目前,定海城区共有幼儿园园所数28所(含分园),在园幼儿5090人。公办园15所(区教育局办12所,部队办3所),在园幼儿3355人;民办园13所(普惠性民办园8所),在园幼儿1735人。

    (二)近三年城区招生情况。

    近三年,城区学前教育总体上能满足户籍人口的入园需求,同时也能较好地满足常住人口的入园需求。2017年、2018年、2019年定海城区适龄(3周岁)儿童户籍数分别为972、947、956;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分别约为1780、1710、1700,实际招生人数分别为1710、1555、1541。

    2018年秋季,率先在定海城区9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试点探索,在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将招生范围拓宽至本社区的其他小区,乃至整个社区或周边社区。2019年秋季,新交付使用2所公办幼儿园,即城北幼儿园、冬兰托幼中心,也纳入“服务区”制度试点。两年的试点工作比较顺利平稳,受到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三)今年城区招生情况。

    根据2020年1月公安数据统计,2020年秋季定海城区入园适龄(3周岁)儿童户籍数为958人。2020年秋季,城区幼儿园共27所,计划招生数1700人左右。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幼儿园共20所,计划招生数1500人左右,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计划招生数1100人左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所,计划招生数400人左右。比对城区幼儿园近三年实际招生人数,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完全可以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且公办幼儿园可以满足定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前三类生)的入园需求。但是城西区域公办资源非常紧张,仅有城关二幼一所公办幼儿园且目前还在拆迁安置中,预测现有学位数仅能容纳“一类生”(有户有父母房)入园。

    针对上述问题,为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望和需求,我局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将公办办园规模和班额人数尽量提高到上限,即每班不超过30人,部分非标准化小面积教室根据生均使用面积设置班额;二是按招生类别顺序及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三是对提供服务区学位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生均经费补助。

    近年来,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定海城市面貌发生较大变化,人口集聚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定海城区居民“就近入园”、“入好园”的需求日益增长,今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快落实城区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调整规划,将新建成的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着力推进城区各幼儿园师资、设施、设备等均衡配置,努力促进城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普惠发展;三是积极实施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和等级幼儿园创建工程,加强对低等级幼儿园、新开办幼儿园的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积极发挥学前教育管理联盟和结对园的帮扶作用,消除幼儿园办园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小学化”倾向,切实提升各幼儿园办园水平。

    康明军:

    下面是提问环节,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媒体朋友,提问之前,请各位记者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每次请提1个问题,谢谢大家配合。

    现在请提问:

    舟山日报记者:

    目前,定海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是否能够满足老百姓入园需求?

    徐良浩:

    能够满足的。首先看过去三年的入园情况:2017年、2018年、2019年定城区适龄(3周岁)儿童户籍数分别为972、947、956;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分别约为1780、1710、1700,实际招生人数分别为1710、1555、1541。城区学前教育总体上能满足户籍人口的入园需求,同时也能较好地满足常住人口的入园需求。

    再看2020年秋季,截止至2020年1月,定海城区入园适龄(3周岁)儿童户籍数为958人。今年27所城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1700人左右。以上数据可见,城区学前教育是能够满足老百姓入园需求。

    康明军:

    请继续提问

    舟山晚报记者:

    定海城区公办幼儿园有几所,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数大概有多少?符合哪些条件的幼儿可以入读公办幼儿园?

    徐良浩:

    这个问题继续有我来回答。

    2020年秋季,城区幼儿园共27所,计划招生数1700人左右。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20所,计划招生数1500人左右,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不包括部队幼儿园),计划招生数1100人左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所,计划招生数400人左右。按条件分类分批招生办法,前三类(即有户有父母房、有户有祖辈房、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基本上可以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康明军:

    请继续提问

    浙报集团舟山群岛新区分社记者:

    目前我省正在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定海招生现场报名会不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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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海区幼儿教育中心主任 许静

    许静:

    为了便利群众办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秋季,区教育局举办的12所公办幼儿园率先开始实行无纸化入园网上预报名登记,基本实现入园登记“简化办、掌上办”要求,具体网上预报名登记流程请大家关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舟山定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但对于入园申请比较复杂的情况,还需要进行现场的材料查验与预报名登记。

    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据了解,定海城西区域公办幼儿园数量仅一所,也能够满足前三类(即有户有父母房、有户有祖孙辈房、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入园吗?

    许静:

    的确,城西区域学前教育资源不是很充足,仅有城关二幼一所公办幼儿园,且目前还在拆建安置中。经预测,今年秋季的学位数仅能满足“一类生”(即有户有父母房)入园。按区域统筹以及按条件分类分批招生办法,第一类一般可在服务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二类、第三类将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幼儿园就读,当然也可以选择在服务区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舟山日报记者:

    定海区招生《指导意见》中的提到“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优先接纳小区业主适龄幼儿”是否有政策依据?城区哪些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

    许静: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历史沿革,小区业主子女,列入该小区配套幼儿园“服务区”优先招生对象。

    定海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共有9所,分别为:定海区檀枫幼儿园、定海区碧水蓝天幼儿园、舟山市东海幼儿园、舟山市香园幼儿园、舟山市檀北托幼中心、定海区机关幼儿园名筑城分园,定海区阳光幼儿园、定海区大拇哥幼托园、定海区外滩一号幼儿园。

    舟山晚报记者:

    原来部门、集体举办的幼儿园有特定招生对象,今年还保留吗?有什么政策依据?

    许静:

    根据相关政策继续保留。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理顺市、县(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委办发〔2017〕88号)中“划转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子女在定海区域的入园需求仍按照原定向招生范围和数量优先保障解决。”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舟教基〔2016〕10号)中规定:“相关幼儿园在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某些幼儿园的特定招生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可优先招生。多余学额应用于服务区招生”。

    浙报集团舟山群岛新区分社记者:

    定海区招生《指导意见》中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具体指哪些?

    许静:

    政策性招生安排对象是指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主要包括: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台胞、回归浙商子女,烈士子女,区级及以上优秀人才子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区级以上道德标兵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等。

    康明军: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现在提最后一个问题。

    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针对定海城区入园需求的区域性矛盾和公民办矛盾,下一步有哪些重点举措?

    徐良浩:

    一是加快落实城区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调整规划,特别是城西区域的幼儿园建设,将新建成的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着力推进城区各幼儿园师资、设施、设备等均衡配置,努力促进城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普惠发展;三是积极实施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和等级幼儿园创建工程,加强对低等级幼儿园、新开办幼儿园的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积极发挥学前教育管理联盟和结对园的帮扶作用,消除幼儿园办园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小学化”倾向,切实提升各幼儿园办园水平。

    康明军: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代表,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对定海城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会后随时我们交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