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

2021-05-28 09:28 来源:定海新闻网 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倪妮 余秋凌

  记者从昨天上午举行的2021年定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区将积极引导有需求居民,共同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

  加装电梯必须遵循相关原则

  定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申请人为本单元、本幢、本小区相关业主,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工作,也可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加装电梯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相关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和受托人(单位)主要负责业主意见统一,电梯施工和安装单位的选择、工程施工管理及后续维护管理工作安排等。
  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加装电梯意见之前,必须征求业主意见,原则上必须满足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如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由业主自主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社区居委会不给予盖章备案。

  加装电梯政策有一定的条件

  “鉴定为D级危房的既有住宅、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等这些列入《舟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 的住宅是无法加装电梯的。”据区住建局副局长庄建军介绍,加装电梯政策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即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四层(含四层,且为非单一产权)以上无电梯住宅、住宅未列入《舟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 的住宅业主可以按意愿提出加装电梯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我区将给予15万元/台一次性资金补助(包括建设、管线迁移等费用),同时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加装电梯需要经过多个流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通过后,还需要经过7个流程,主要包括定设计方案、协议签订、方案及协议公示、联合审查、开展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人应依法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电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置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
  为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能,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协商制定电梯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办法,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小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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