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起我区暂停办理社保业务

2022-04-15 09:03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刘攀攀 通讯员 王芳玲

  记者近日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保省集中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对此,我区将于本月18日12时起暂停办理社保业务,5月13日起逐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据了解,停机期间,我区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线下渠道,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及“一件事”等跨部门协同业务社保相关环节。我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开放,提供业务申报材料线下收件与咨询服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继续提供参保证明打印、社保查询服务。

  “停机期间,退休、工伤待遇申请等应办未办事项可在今年5月份进行业务补办,并补发相关待遇。”据区社保中心主任刘婧婧介绍,在这期间参保单位发生人员增减的,建议和鼓励企业提前办理,可凭《人员增减情况表》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登记备案,或通过邮箱进行备案,登记备案时间视作受理申请时间,其中5月份当月业务在系统恢复后由参保单位进入网报系统补办,4月份的跨月业务由经办机构予以补办。停机期间,工伤认定业务继续提供线下收件服务,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切勿超出规定时限(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超期提交影响工伤待遇报销(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此外,今年5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将提前至4月底发放,因此4月份企业和城乡退休人员都将收到两笔养老金,其中4月初收到的是4月份养老金,4月底收到的是5月份养老金,如有定期扣款的,请在卡内留足金额。按照全国统筹工作要求,6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在每月8日发放,5月份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份失业保险待遇恢复原发放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区于5月13日恢复线下渠道业务办理,5月15日8时恢复线上渠道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