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罚款1500元!

2021-04-09 09:06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王思圆 通讯员 叶红青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我区日前查处一起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案件,白泉镇一液化气供应站门市部被严厉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泉执法分局近日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白泉镇电厂路定海岑港液化气供应站白泉门市部配送点涉嫌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接到举报后,该执法人员立即前去现场调查,发现该配送点仓库中一蓝焰燃气瓶是定海岑港液化气供应站白泉门市部配送点非自有气瓶。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销售充装单位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门市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这类违法行为,并送达接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泉执法分局接受调查询问,最终当事人表示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行为,确保燃气安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