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提高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 调整将从明年元旦起实施

2019-12-06 08:23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刘攀攀 见习记者 郑琳 通讯员 陶旭怡

  记者近日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传统海洋捕捞渔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更好地引导有条件的人员选择高档标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原集体捕捞年限生活补贴标准和缴费参保人员的原集体捕捞年限账户养老金标准,这是继2017年我市引导渔民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其养老保障水平后,出台的又一惠民政策。

  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原集体捕捞及相关作业渔民发放生活补贴的指导意见》,这次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我区已按文件规定享受原集体捕捞渔民生活补贴和原集体捕捞年限账户养老金的渔民,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人员中领取渔民待遇的约1560人。领取生活补贴的渔民,将原集体捕捞及相关作业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放每月10元的标准,现提高至每月16.7元。对选择高档缴费的渔民,原集体捕捞年限账户养老金提升与缴费档次挂钩,1200元档次的,从每月11.33元提高到18.9元;选择2400元档次的,从每月12元提高到20元; 选择3600元档次的,从每月12.67元提高至21.1元。以享受生活补贴的为例,一位有着30年捕捞作业年限的老渔民,其生活补贴是每捕捞一年发放10元,现提高到16.7元,其每月养老金从300元提高到501元。以选择高档缴费的为例,一位有着30年捕捞作业年限的老渔民如选择2400元年缴费档次,除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外,原集体捕捞年限账户养老金部分每月从360元增加到600元。

  调整将从明年元旦起实施,对已享受原集体捕捞渔民生活补贴和已选择城乡居民保险高档缴费并一次性补缴满15年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直接调整到位;对新选择城乡居民保险高档缴费并一次性补缴15年保险费的人员,明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的,其相应待遇也可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明年4月1日之后缴费的,其相应待遇将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