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公开宣判涉案人数最多的涉恶案件 20人“套路贷”团伙被宣判

2019-08-23 10:58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高佳敏 通讯员 倪媛媛

    区法院近日对被告人方某、司某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诈骗、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首要分子方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其余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部分并处罚金,其中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据了解,2017年至2018年2月,被告人方某先后注册成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二手车、科技咨询公司等,并进一步纠集、雇佣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而后,从借款人中物色被害人,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等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刻意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在短期内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借款金额,再通过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的方式,以虚高的借款金额向被害人强行索要“债务”,从事“套路贷”诈骗犯罪,对被害人童某等7人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诈骗金额共计179万余元(其中未遂14万余元)。

  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套路贷”诈骗,并多次纠集他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他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方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该案是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处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也是迄今为止全市法院受理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涉恶案件。区法院从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前介入参与,多次联合区检察院会商研判,在审理阶段为无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公开宣判“套路贷”犯罪集团案,充分展示了该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信心与决心,既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又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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