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乡村振兴是脱贫后新时代大国之基固本大计

2020-12-11 11:19 来源: 作者:南宫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历史会永远铭记两个时间节点。2020年11月24日,随着贵州宣布剩余9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020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正式宣布:经过8年持续奋斗,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立足改革开放以来实现7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伟大成就,以及十八大以来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这一重大部署和安排,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政策;2018年6月,又立足十九大以来对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的战略定位表述,结合五年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出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措施,完成确保现行保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等多项指标。脱贫攻坚的每一步都扎扎实实地踩在了点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比如得益于政治体制优势、制度优势,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沿袭2600年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比如以土地为核心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原先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被人为的重塑和改造,之前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逐渐被分化,呈现出更加开放、更加流动的动态变化,许多农村的边界随着城镇化进程在逐渐被打破,一些具有地缘优势的农村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已然消失,或是在区域规划调整后变成了新兴城市;比如农民的活法变得更加多元,譬如通过外出务工经商等方式或举家迁入城市,成为扎根城市的新居民,或结束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状态,回到家乡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或捕获更多农村获利机会。自十八大以来将脱贫攻坚放到新的历史高度到现在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在人类减贫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十九大以来全民拥抱乡村振兴的“时代红利”,也让更多农民愿意在乡村振兴的大潮中争当弄潮儿,将自己的故土家园搞得风生水起,这些无疑都加速了“三农”建设领域的深度变化。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三农”建设领域诸多新变化新局面新趋势,尚未彻底扭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特别是接下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依然任重道远。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党的重要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决不会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这是立党的初心使然,更是向全世界宣告的庄严承诺。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农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振兴乡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发挥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稳定器、蓄水池、推进器的重要作用,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就在于,它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从这个维度看,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终极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脱贫,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而新的起点,就是深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中,从宏观上规划了今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设路径,提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着力从提高农村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个方面入手,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2018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十九大报告中确立的“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20字”总要求,勾勒出推动未来中国“三农”事业发展的“施工图”。

  从微观上,仔细分析每个地区的乡村建设,又有着极大的差异。有专家对现行乡村建设类型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保底的乡村建设、由地方政府打造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满足城市中产阶级“乡村乌托邦”情节的乡村建设和借城市中产阶段“乡村梦”来赚钱的乡村建设。像长三角和珠三角这样的乡村建设“优等生”,可以背靠大中城市郊区、风景名胜这样的区位和环境优势快速实现“三产融合”以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再有一些地方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由专业机构和人士来协助地方政府,通过策划、设计把乡村包装成“城里人”希望的样子,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定向服务,还有一些地方保留了原生态的自然人文资源,主打沉浸式的休闲养生体验,依靠情结谋发展,而更多的乡村建设则是在保底的基础上不断深挖“造血”功能,他们中有些成功了,有些还在迷惘和探索中。而恰恰是这最后一种类型才是乡村振兴的难点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因此,不管怎样,脱贫攻坚完成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走城乡融合发展的兴农之路不会变,走绿色发展文化善治之路不会变,乡村振兴的基本盘不会变,“三农”工作的总格局不会变,新时代大国之基滚滚向前发展的趋势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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