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22:31 来源:舟山发布 作者:
1.本岛主城区(含普陀山朱家尖区域)居民及其他在舟人员,自8月4日零时起,每7天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采样,提倡共同居住、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之间适当错时参加采样检测。
2.持续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严格执行扫码必验,验码必严。8月11日零时起,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人员,扫“场所码”后核酸检测标签将出现“灰标”,出行将受限制。
3.在切实按照高中低风险地区落实涉疫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倡导市外来(返)舟人员在抵舟后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须超过24小时),后续按照市内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
4.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景区、酒店、宾馆、民宿(渔农家乐)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