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盐仓街道农民公寓申购的通告

2021-10-11 09:19 来源: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盐仓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盐仓街道农民公寓申购办法>的通知》(盐办〔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农民公寓申购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及条件

  (一)盐仓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公寓的申购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情形之一:

  1、符合农村宅基地新批条件的无房户。

  2、参加林家湾农民公寓组合摇号后,只取得其中一套公寓房的。

  (二)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申请农民公寓时必须以农村自然家庭户为单位。原家庭户内宅基地上产权(土地使用权人、房屋产权人)须一致。家庭户申购取得农民公寓后,须承诺自愿放弃申请农村私人建房。

  (三)离婚女申请购买农民公寓必须同时具备“离婚满三年”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农民公寓:

  1、将农村宅基地及住房以买卖、出租或赠与等形式转让的。

  2、在拆迁或搬迁中已享受过补偿安置的。

  3、原林家湾农民公寓申购对象摇号取得后因申购人原因放弃购买的。

  4、其他政策规定不允许申购的。

  二、农村宅基地新批条件及农村家庭户的人口计算均按宅基地审批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计算“离婚满三年”、“人口数”、“申请对象年龄”的截止日为申购通告发布日。

  三、申购报名日期自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摇号办法、房源及价格等事项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申购办法为准。

  六、各村联系方式:

  叉河村:8870067

  虹桥村:8891269

  昌洲村:8170338

  兴舟村:8172087

  新螺头村:8802024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盐仓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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