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20-04-21 17:02 来源:舟山定海教育 作者:

  定海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民办学校

  定海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为两所:舟山市东海中学(初级中学)、定海区育才学校(九年一贯制)。

  招生对象

  1、东海中学

  具有定海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定海区)户籍的入学对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定海区购置房产(以房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为准)的入学对象;其父母有定海区“浙江省居住证”的入学对象;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市内跨县区招生的入学对象;政策性招生安置的入学对象。

  2、育才学校

  具有定海区户籍的入学对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定海区购置房产的入学对象;其父母有定海区“浙江省居住证”的入学对象;在定海区实际生活的其他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市内跨县区招生的对象;政策性招生安置的入学对象。其中,育才学校开元校区原则上招收环城西路以东区域适龄对象,育才学校双桥校区原则上招收环城西路以西区域适龄对象。

  招生方式

  根据招生原则,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和同步学籍注册的公民同招要求,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区教育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以下两种招生方式并存实施。

  (一)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入读

  民办学校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接公办招生区域与功能的招生对象,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保障入学。

  (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读

  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预报名入学对象,在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情况下,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形式进行招生入读。

  报名办法

  推进入学“一件事”改革,按“最多跑一次”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面实行定海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网上无纸化入学报名。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智能手机端报名流程:下载安装“浙里办”APP,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后,将位置定位到“定海区”本级,搜索“入学”(或点击办事服务-个人办事-主题导航-教育),找到定海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2020年定海区民办小学(初中)入学预报名登记”。电脑端报名登记,浏览“浙江政务服务网”,具体流程同手机端。

  其中,东海中学承接的公办学区生预报名,按照公办学校预报名流程进行。如公办学区生预报入读民办班的,则须按照民办报名流程进行,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入口预报名,公办与民办不能兼报。

  (二)预报名时间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所有符合条件并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入学对象,小学须在5月6日--5月14日,初中须在5月8日--5月14日期间完成预报名网上登记。

  咨询电话:

  东海中学

  2828330、2821805;

  育才学校小学部

  2616685、8230737;

  育才学校初中部

  2615632。

  录取办法

  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民办学校与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依次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预报名确认数未超过民办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预报名确认数超过民办招生计划的,须在“优先录取”原则基础上,依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一)优先录取原则

  育才学校预报名确认数超过民办招生计划的,小学部优先录取参加居住证量化入学管理并入围的对象;初中部在完成小学部学生直升初中录取外,再按得分高低优先录取参加居住证量化入学管理并入围的对象;其余预报名入学对象统一按空余学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预报名确认数超过招生计划或空余学位数的,启用本程序。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负责人、公证机构、局纪检组、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工作流程: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数(空余学位)--介绍公正机构与说明工作程序--启动电脑派位程序系统--导入预报名学生名单与身份证号码--电脑随机派发一个录取顺序号--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打印并公示录取学生名单--通知家长签订录取协议。

  (三)重要事项说明

  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未被录取的入学对象,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定海区户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仍参与原学校正常录取,已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而自行放弃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在本区域招生不足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本市域内补招;如报名人数超补招人数时,重启民办招生录取规则程序。

  (四)录取时间安排

  5月底前,育才学校完成小学部毕业生直升初中意愿征求及录取工作。7月20日前,报名人数不足的民办学校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7月下旬,对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8月5日前,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计划上报区教育局,8月10日至20日安排补招录取。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与举报电话:

  2049582(咨询电话)

  2025109(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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